Monthly Archives: January 2014

深夜,给热心肠和缘分这事儿鼓个掌!

what a surprising day!

今天晚上和奥利弗同学去地安门日昌吃饭。他真的是典型的把学机械和德国人这两个特点结合得天衣无缝的人。非常抱歉的是,在地铁上我本来想友善地说他是个nerd,可是脑袋里想的是geek,结果嘴里秃噜出来的是jerk…………我看到他的脸瞬间就变了个色。。。

吃完饭后溜达到景山,可惜关门了,又在胡同里绕了半天,怎么也找不到地铁站。还有两天就是除夕了,胡同里特别安静。后来经过一家四合院门口,碰巧一对母女刚回来。等我们撞苍蝇一样又回到原地时,她们还在那。那位妈妈主动走过来,问:Can I help you? 像极了零八年奥运会全民学英语时发的英语资料里的语气,带着北京腔的“英普”,特别亲切。我就问她地铁站怎么走,她提过女儿的包,跟她闺女说:“去,你去把他们送过去。”我赶忙说,不用不用,你告诉我们怎么走就可以了。她们说,没事没事,带你过去吧,怎么也得给你送到胡同口。推脱不下,就跟着女孩走了一段。她大概以为我也是从外地来的,再加上身边这个黄毛,开始给我们讲胡同的故事。她说前面要修条什么河,从她10岁就开始修,现在18岁了还没修完。我说你才十八岁啊,好小!她说,是啊,她的同学还有一块住在这里的小伙伴都出国了,她也有点想出国。我说好呀去德国吧,然后指着奥利弗说,他就是德国的。奥利弗虽然懂汉语,但是还是不太能听懂我们在聊什么,听到德国俩字立马精神了,赔了个笑。一路上我说了好多次不用送了快回去吧,她都一直坚持,直到看到了指向地铁站的路牌,她才掉头回去。后来我跟奥利弗说,这就是老北京,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的老北京。他不太能理解我想强调的东西,我只能接着强调这个女孩多么的warm-hearted,他说yeah, for sure.

回去的地铁上,奥利弗没坐几站就在北土城换乘了。地铁上冷清的很,他下车后我就低头玩手机。突然看见焦健一条微信,问我,你在家吗?我顿时愣住了,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果然——他就坐在我旁边,中间隔了一个空座位!我说,怎么会这么巧!他说,刚才上车觉得这人特像我,就发了个微信。我说,太巧了吧,怎么会在一个车厢的!他说,整好就走到这节车厢的时候车来了,然后就上来了,坐下之后才觉得这是我。我又吃惊又兴奋地跟他岔了一路。我特纳闷的是,焦健这个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这已经是这些年我第三次在大街上偶遇到他了。第一次是高中的时候在公交车上。第二次是上大学后在一个按常理来说我们都不可能出现在校园以外的某个工作日,在我家小区外遇到的。第三次就是今天。我跟洋洋说了此事,他说,这就是缘分,为什么天下那么多人咱们就能成为同学呢,为什么这么多年后还能遇见,这都是缘分。

此刻只想感叹,缘分真神奇。而且,好像真的跟情感程度成正比。因为我定义的所谓讨厌的前男友我从来没有偶遇过,缘分好棒!

男孩别哭

上次写关于纳达尔的东西是2012年年初。特意翻出来以前的博客,上面记着在两年前的澳网决赛纳达尔五盘憾负德约科维奇之后的心情。今天他又一次倒在这里。

前天是纳达尔费德勒的半决赛,屏幕上打出纳达尔资料的时候,我惊呼:“纳达尔怎么都二十七了!!”我开始看他打球并开始喜欢看他打球的时候他刚刚十八岁,被称为“西班牙小将”。当年我初三。中考后的暑假父母让我去学网球。我现在还记得,那年夏天特别热。那个室内网球馆在海淀体育馆,球馆里开足了空调,但是每天下课后还是大汗淋漓。四周墙壁上挂满了球员的大幅照片。第一堂课上,教练指着那些照片问我们都把谁当偶像。当时打网球特别出名的就那么几个人,萨芬、罗迪克、休伊特还有处在上升期的费德勒。其实那时候迷的是萨芬,可是毕竟即将“人老珠黄”,我扫了一眼那些照片,唯一一个脸上没那么多皱纹的就是纳达尔了。我看着照片,他穿着从那之后的很多年都在穿的无袖上衣,是特别好看的绿色,戴着发带,卷发飘飘,动作定格在他得分后攥着拳头喊Vamos的画面,又回忆了下印象并不深刻的零星几场电视上播过的他的比赛,跟教练说,就他了,拉法纳达尔。之后,一次又一次在各项比赛中听到“西班牙小将”这个词——西班牙小将今年未尝败绩、西班牙小将挑战现世界第一费德勒。。。后来,西班牙小将变成了西班牙名将,渐渐又成了世界名将。终于,当年挑战世界第一的人也可以拥有这个名号了。

记不清是哪一年的法网了,他卫冕之后我发了条微博,大意是,尽管有了性感的小胡茬,看台上有了性感的小女友,但是他现在还是像我一开始喜欢他时的那样,永远十八岁。似乎人们都会选择性忘记自己不喜欢的记忆,比如一个靠年龄吃饭的运动员无法抵抗机能减退这个自然规律。这些年纳达尔遭受了越来越多的伤病,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满场飞奔都无所谓的小伙子了。我好像还对他像几年前的那样期待,似乎有点不公平。今天也是一样,手上的水泡破了血糊糊得一片,第二盘腰部肌肉扭伤,发球绵软无力,接发球也跑不到位了。解说看不下去了,说:退了吧。——连解说也把现在的纳达尔和当年的纳达尔区分的这么清楚。不过他坚持到了最后一刻,弯不下腰的时候还抢回来了一盘。

我也不知道喜欢他什么。除了打球,我特别欣赏他的强迫症:每次局间休息喝完水要把所有瓶子摆放整齐,准备动作时要有一系列固定的顺序。我觉得有癖好的人心里都有特别想法,比许多碌碌无为的正常人有深度,所以我喜欢,正所谓人若无癖不可交。还有他14岁的时候就向邻家11岁的女孩表白,一直交往到现在。

某个人最能吸引到自己的永远是自己从不具备的品质,正因为无法掌控这些优点,所以才会觉得它神秘又可爱,可望而不可即。像纳达尔这样的斗士行为我从来都没有,他却一次又一次表演这个伎俩,让我一边陶醉一边饮恨,为什么自己就不能从他身上学点什么。我突然想到微博上一个段子:“巴掌脸的妹子拿着iPhone自拍然后抱怨自己脸太大了,瘦得不到100斤的妹子惊呼自己快要胖死, 门门考试拿前几的学霸说这次考试又要挂了,追的人可以组一个球队的女神问我们她会不会嫁不出去……不知道大家周围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人,我只想说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你就别再装逼了好吗” 我觉得这个观点特鸡肋。总是在埋怨别人装逼的人,大多数是因为自己的世界太小了。更多时候这些尤物们不是在装逼,而是他们对自己的要求更高。自己既然无论如何都达不到这些目标,那就心平气和好好欣赏那些可以达到的人。把自己气得够呛还依旧是望其项背,何必呐。

所以所有人都认为纳达尔已经做得足够好的时候,他依旧为那些不可控的因素自责。在比赛中他向看台上他的叔叔也是他的教练托尼纳达尔抛去无助的眼神,像一个孩子,他不知道在大满贯决赛场上到底是该为了自己的健康前途考虑退赛,还是为了对手为了现场观众还有自己的信念坚持下来。他在之后的颁奖礼上也提到了那时的纠结。最终他选择了后者,但眼睛里也遗憾地闪着泪花。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别人的处境从来都不懂。就像没法阻挡瘦子减肥、学霸学习一样,希望他走得更加遥不可及——今天的一切只是小小的障碍,心比天高,男孩别哭。

有感于霍乱时期的爱情

几天前开始看《霍乱时期的爱情》,刚刚才读完。在豆瓣把“想读”换成“已读”的时候,看见篇书评,完完全全能概括出现在的感受:

“真的是看得出离愤怒了,在看100页的时候,我觉得他会在后300页给我惊喜;看到200页时,我觉得后面一半一定让人不忍释手;到还剩40页时我都对它抱有希望。看完真心想扔掉。”

直到昨天才看了一半,每读五十页就抱着后五十页一定有高潮的想法,今天一直在抽空努力看完——去给longweiz取德意志银行证明的路上一直在看,晚上看费纳第三十三次对决的时候也在看,还为此丢掉了几个好球的镜头——结果失望一个五十页接着一个五十页的到来。我甚至以为费尔明娜就是当年“强奸”了男主角阿里萨的人,幻想着作者能造出比这个更令人叹为观止的结局,想着自己大吃一惊地叹服“原来是这样”的画面,结果满怀希望一直看到最后一页,还是落到了完全没有共鸣的“一生一世”上。

单说故事问题。我不知道为什么许多电影或者书籍都在以各种不那么合适形式和题材来标榜爱情。是不是只是因为爱情是最卖座的主题就要不惜一切代价把编出花儿的故事来往上靠,以迎合各类人群的喜好,再去轻描淡写地虚构出另一段故事来抹去这段主体故事中不那么体面的一面,或者连这步都省了,就像这本书一样。也许作者是在隐喻人性方面的问题,但可惜许多人只看到了书皮上被修饰的主语——“爱情”,妄想“我们可以老了再相爱”,难道人人都是男神心中的费尔明娜?多数人只是那些数不清的情人中的一把炮灰罢了。况且,阿里萨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人倒胃口,他的心里已经畸形了。他通过不断折磨自己来让自己和对方明白自己的爱和付出,这本身就是一种情感绑架。我能感受到年轻的费尔明娜对这种束缚的嗤之以鼻,实在惋惜她在暮年的就范。我宁愿更相信这是小说需要,不能入戏太深。有的人理解不到,费尔明娜到底是何德何能能让阿里萨迷成这样。但我可以想象一个男人处在这种自我折磨中的处境,那已经和费尔明娜、和爱情无关了,而是自己想征服自己的一种极端体现,他在自己想象中的世界里和对手厮杀,又被臆想中的困难打倒,永远钻不出牛角尖,女主角和所谓的爱情只是一个代号而已。

仅仅因为“我拥有一份全世界最伟大的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这是许多虚构或非虚构情节中我最不齿的段落。我向来不相信长久的爱情,激情总会被平淡和消退的新鲜感带走,日久境迁之后剩下的是责任和习惯。但是如果连短暂的所谓的爱情都呵护不好,为了发泄自己的苦闷把伤害别人当做乐趣,这人活得就太猥琐了。加西亚在书中这样描写这类人:

世上的人分两种,会勾搭的和不会勾搭的。他(指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信任后面这种人:他们一旦越轨,便觉得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于是四处炫耀爱情,就好像那时他们刚刚发明出来似的。而经常做这种事的人恰恰相反,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这个。他们感觉良好,也守口如瓶,因为知道谨言慎行是性命攸关的大事。他们从不谈论自己的丰功伟绩,也不向任何人吐露秘密,反而装出一副对这种事漠不关心的样子,以致常常招来性无能、性冷淡,甚至不男不女的名声,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样。但他们乐意将错就错,因为这种误解同样也能保护他们。他们是秘而不宣的共济会组织,全世界的成员都能认出彼此,根本不需要讲同一种语言。

猥琐在于这类人总是在猎取,把更多不明就里的性本善的人拉下水,共济会组织日益壮大。我费解的是,为何他们从来都不懂内部消化。可能“内部消化”有悖“会勾搭”的本意吧。

电影里经常有这种桥段:某个主角在有另一半的情况下在某个地点偶遇了一个异性,顿时产生了“这才是一生挚爱”的想法,就在ta被道德和冲动束缚,纠结是否应该喜新厌旧的时候(或者已经把喜新厌旧付诸行动),往往编剧会把ta的原配也给设计出轨了。这样观众就会皆大欢喜地想,这才是真爱啊,真是个happy ending!

我很理解类似“出轨”或者“移情别恋”这种想法。我觉得这是一种爱的本能,不必扣上太大的帽子。但是,这绝对不是宣扬爱的伟大的手法。何况,通过牺牲别人来达到这样的目的显得很窝囊。不是爱得天崩地裂吗?又何必虚伪地在乎那些在你们眼里不能称之为爱的感情呢——拉垫背的也拉得太残忍了吧!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里面有这么一句话,我记到了手机备忘簿上,等着看完这段可歌可泣的故事之后来温存一下。作者是这么说的:“作为一个仍处在那孤独中的灵魂,他坚信自己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默默爱得更深。” 多么美的一句话啊。可是现在我只想说,请继续默默得深下去吧,请继续意淫吧,你因为怕孤独而非要选择孤独,那就继续自娱自乐吧——没那么多人陪你玩儿。

用叉子吃泡菜炒年糕

等着高峰时间过去去外面吃饭。突然冒出个想法,想用叉子吃泡菜炒年糕。吃泡菜炒年糕是真想吃。临近过年,外卖都停了,这几天只能顶着寒风去食堂吃不那么可口的饭菜,可能对酸对甜对辣特别喜爱的味觉又有反应了。可是为什么要用叉子呢?我也不知道。可是这个概念就这么生生撞进脑子里。在以前,这种想法只能在每天晚上睡着的前几秒钟闪现。只要那些并不按常理搭配的组合开始莫名其妙的绞在一起,我就知道,马上要睡着了。可是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会有这种想法,我会觉得好奇怪。是睡着的我依旧清醒?还是清醒的我过于混沌了。

“义务”与虚荣

大学毕业一年半了,今天同学聚会,好多人自从毕业就没再见过。短短一年多,大家都还没怎么变,穿衣打扮,说话风格还是老样子。尤其是保研的同学,还在校园的蜜罐里熏陶着呢,完完全全跟以前一样。只是看到那些以前迟到逃课、跟老师各种抬杠、上课从来都是从后门溜进来坐最后一排睡大觉、夏天拿本书夹着烟穿着拖拉板儿晃晃荡荡来教室、从来不为挂科发愁的淘气男生们,现在有的把衬衫整整齐齐塞进裤子里说是工作需要,有的在大周末被老板一个电话叫走,有的眯着眼睛讲创业太难,还是有点唏嘘。

不过,他们都变成了土豪。土豪们拿着一水儿的5s,只有我的还是4。我的爱疯四用了三年了。由于我用智能机用得及其浪费,所以只要它还能用我就会继续用下去。我一直觉得,五千块钱可以干比买一个巴掌大小的玩意儿更超值的事儿。直到我看到Mary的土豪金里我俩的照片……………………………………
好想说,每个人都义务享有爱慕虚荣的权利!!!先是义务后是权利,不是与权利相对的那个义务,而是不计报酬的意思。可是哪有那么多轻而易举的“义务”,真的手到擒来,那还能叫虚荣吗?哎,说不清楚,睡觉了。